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的《漳州台商投资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常规公交车和享受公立医院优先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漳台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16号),自2024年11月1日起,持有退役军人或“三属”优待证的人员可享受免费乘坐台商区公交车(本辖区内线路)的服务。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日起,有效期5年。
2.适用范围:701路、703路、704路、707路,如有新增辖区内公交线路自动纳入线路免费乘坐范围。
3.优待对象:全国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简称“三属”)的人员。
4.乘车方式:持证人需携带本人的退役军人或“三属”优待证,上车时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核验后,即可免费乘车。
5.注意事项:(1)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2)未持优待证的,不享受免费优待待遇,应按所乘车线路票价购票。(3)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持有效证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待。